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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疫情期间,居民出境安全提示 [打印本页]

作者: 姜堰公安    时间: 2020-4-13 10:58
标题: 疫情期间,居民出境安全提示

  目前新冠肺炎疫情已经波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已具备全球大流行特征,部分国家疫情加剧,病例数持续增加,虽中国境内疫情暂时得到有效控制,但疫情防控仍处于关键期,为保护自身健康,减少感染风险,居民出境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一、坚持“非必要,不旅行”原则。居民如无十分必须,应暂停赴有疫情国家和地区的出行安排。要通过世界卫生组织、海关总署或目的地国家的官方网站,及时了解目的地疫情情况,建议不前往有本地传播疫情的国家和地区,尤其是应避免前往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进行旅行计划时,应尽量选择直飞航线,减少中转风险。

  二、确有出行需求的居民尤其是老人、慢性病患者及其他体弱人群应评价自我健康状况,慢性病发作或罹患其他急性疾病的要避免前往疫情发生地。其他出境人员要准备好口罩、免洗手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

  三、按照目的地国家或地区防控要求,配合开展健康检疫,详细真实提供个人信息,认真填写健康申报卡。在境外,应尽量与他人保持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如果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该及时到就近的医院就医。必要时,可联系中国驻当地的使领馆寻求帮助。

  四、回国后,按照要求主动、如实进行健康申报,配合海关部门的健康检疫。如有发热等症状,应向海关主动报告,不能隐瞒病情,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回国后若出现发烧、咳嗽等症状时,应立即向集中医学观察点或社区工作人员报告,佩戴医用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并主动告知医生境外旅行史和接触史,便于诊断。(江苏省公安厅)


作者: jstz    时间: 2020-4-13 11:01
香港签注也去不了。。
作者: 顶美画廊    时间: 2020-4-14 15:31
谢谢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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