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关于花园路(人民路-河南大街)改造工程的立项报告”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消除安全隐患,根据城建工作联席会议纪要(2020年6月16日),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该项目。
项目代码:2020-321204-48-01-539712。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拟拆除重建道路长约300米,宽约12-15米,面积约3900平方米。不得涉及新增用地。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约24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85万元。所需资金自筹解决。
四、请你单位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条例》相关规定: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我区有关规定,履行招投标手续。
按要求做好项目概算工作,不得超计划投资,无特殊情况不予追加投资概算,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
项目建设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不得拖欠工程款。
项目建设过程中,如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应当报我委重新履行项目审批程序。
应通过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项目完工后要依法及时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方能投入使用,并将验收情况及时抄报我委。
此复。
泰州市姜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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