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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咨询求助 [打印本页]

作者: 日月明    时间: 2020-10-5 19:26
标题: 咨询求助
姜堰区淤溪镇淤溪村人民路有十几户沿衔商铺三四年前己经被签定为危房,可淤溪镇政府有关部门熟视无睹,在山西出现重大危房安全事故后仍然不立即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请有关上级部门根据《泰州市危房管理办法》进行监管并釆取整改措施,不然真的出了安全事故谁来担责呢?
作者: 吃菜de老虎    时间: 2020-10-5 23:15
应该立刻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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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淤溪发言人    时间: 2020-10-7 17:12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获悉。2015年淤溪镇在排查老旧危楼时,发现网友所说的十几户沿街商铺的二层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房屋面积560平米左右,居住11户),淤溪镇政府委托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对该房屋进行了安全鉴定,鉴定结果为D级危房。随后淤溪镇政府根据鉴定报告、泰姜政规【2015】1号《区政府关于加强城区老旧危楼安全治理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泰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及时对所有住户(即产权人)下发《危房治理督导通知书》,大部分住户均现场签字接受,少数住户未接受,由工作人员代签后张贴在门口墙上并拍照留存,同时在显著位置张贴安全提示,要求住户迅速撤离。在下发《危房治理督导通知书》后,淤溪镇政府非常重视,及时拿出异地安置方案并成立工作组,逐户上门对接,政府按800元/平米补贴各住户,其余异地重建费用住户自理,由政府拆除该危楼,可收效甚微,无法实施。目前政府正在重新谋划解决的方案,相信有各住户的理解支持,一定能最终解决。
作者: 日月明    时间: 2020-10-10 10:51
安全问题是不容忽视的,政府还是要下决心根据巜泰州市危房管理办法》采取最严励的防犯措施的,不是住户听不听、而是政府是否下决心执行的问题,有几户楼板几乎都要掉了,就差最后一根稻草了,试想果真出了安全事故上了、报纸网络,谁来担责呢?(按规定危房是不可以继续营业的,只要禁止有关住户有任何经营活动,掉销其危房内的营业执照食品销售许可证、烟草证即可,他们就会主动和政府沟通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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