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M〔2021〕3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泰州市姜堰区2020年度
第6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
你区呈报的泰(姜)地呈字[2020]第06号泰州市姜堰区2020年度第6批次村镇建设用地收悉。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经我市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姜堰区罗塘街道太宇村、院子村,顾高镇顾高村、千佛村等3.4919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将区直属渔业社10.8984公顷国有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同时将张甸镇宫王村、周徐村,姜堰经济开发区新河村等1.8235公顷集体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将区直属渔业社3.0849公顷国有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同意使用集体建设用地0.7435公顷。, O& y! p5 V; w1 i% r
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20.0422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14.3903公顷、转用未利用地4.9084公顷。% M. V! z$ a5 k8 ^
二、同意你区的补充耕地方案,本次补充占用耕地10.9535公顷、补充占用可调整地类1.1959公顷、补充占用原地类为耕地的设施农用地0.4578公顷,共落实补充耕地任务12.6072公顷(含补充水田规模10.2355公顷)。请你区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7 N$ E4 v: Z4 }4 b
三、你区要按照批准的用途进行土地开发利用,并督促相关镇(街道)充分保障农用地转用土地上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国有渔业社及其职工的合法权益。1 ~' A1 ]# J" y7 @: k
四、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及时供地,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9日
9527 发表于 2021-2-20 19:50# x1 D5 ?5 c Y( V# R% v
院子村 改变土地性质是准备搞什么,大概在什么位置,大版圈个图看看
姜城一人 发表于 2021-2-20 19:57& n) J; t7 _( Z6 `) ?: Y, e( e
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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