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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谁能给他们居住安全 [打印本页]

作者: 春晓    时间: 2021-3-21 09:39
标题: 谁能给他们居住安全
    众所周之,新世纪花园建于2000年,房屋结构是砖混加楼板,层高有五层和六层。最近,老小区一些二手房经过市场买卖后进行二次装修,对买卖和装修无可非议。但只顾视觉和采光,对主体结构大肆破坏,大凿大拆房屋墙体的做法甚感担忧。4 U* l9 w$ S+ ]* h- D' i
    该小区共有500左右住户,当初开发建筑商在房屋设计施工中对部分楼宇房屋卫生间均未设计窗户。来到现场可以看到,装修施工单位擅自将卫生间开窗直通向楼道。从专业角度讲,该墙体是240厚实砖墙体,在砖混结构房屋中起承重作用。居住在这个小区的业主反映,他们已通过12345平台反映过,有关职能部门来到现场,没有加以抵制和整改,并解释:这不是承重墙,开窗只为了通气,通过简单的拍照就总结完事。如此,如果这幢楼宇其他户住户均效仿卫生间开窗的举动,那么该幢楼宇的安全在哪里?) E* k# C; H/ D+ f$ m1 {6 M  w
    环顾了这幢楼宇正在装修的其他住户,装修施工单位不顾室内装饰安全,一些墙体被冲击钻和大锤破坏的“体无完肤”,有的墙体竟露出钢筋一大截,有的整面墙体被敲掉一半。住在这里面的业主拿出了小区开发建筑商《房屋使用说明书》,上面明确了不准破坏房屋整体结构。可我们的装修施工单位却不顾技术要求,不顾安全要求。试问问,如果你们的家人住在如此大凿大拆的房屋里,你们会安心吗?/ k* V$ d1 Q- x) S* b6 @# T* e
    有常识的人都知道,砖混结构本身抗震能力就弱,砖混结构基本上都是承重墙,直观的说墙体240厚的墙都是承重墙。国家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早已明确了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也明确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的五类行为。
; ]2 y1 Y8 ~9 X: b! K  q: [    为此,请区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老小区尤其是老结构住房在生产生活中装修改造房屋安全问题,这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安全。群众利益无小事!

作者: lxkl    时间: 2021-3-21 09:45
大凿大拆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必须高度重视
作者: zjdg    时间: 2021-3-21 09:55
2000年,20年的房子,真不知道以后高层20年,30年会变啥样。。。
作者: 笑眯眯    时间: 2021-3-21 10:17
这小区真的是老了
作者: 湖西山哥    时间: 2021-3-21 10:41
笑眯眯 发表于 2021-3-21 10:17$ `* G9 p; ]* I+ S
这小区真的是老了

& M3 [- N) K( b- z3 K2 j1 D# Q不算老,南苑、北宛、康华、府东……,许多都是91至94年,建的楼板房,差不多30年了。
作者: 华夏利刃    时间: 2021-3-21 11:02
不装修了,卖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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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三水美    时间: 2021-3-21 11:09
社区住上二十以上就赶不现价,被称为旧区,各项指标随着时间在贬值,人心也静静不满足。当初购房者也享受了暂时的社会潜福利。要想永远得利只有重来。这样的社区只要不地震,再坐六七十以上年没问题,【商品房】有些设施老化,只能靠业主。不行重购!{哪农村民宅怎么办?都是花了钱的}
作者: 子弹头    时间: 2021-3-21 14:15
楼板房还是要重视一下,出了重大事故就麻烦了。
作者: 不见不散    时间: 2021-3-21 14:53
本帖最后由 不见不散 于 2021-3-21 14:55 编辑 & |3 F& |2 y, s  x+ v  a+ ~9 n

  O: R6 A/ t5 F, K2 S9 f  O" x0 o楼主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的,文件有明确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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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市区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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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市区住宅装饰装修活动,加强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110号令)、《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消防条例》、《泰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结合市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泰州市区进行住宅装饰装修活动,实施对住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市、区住建部门是市区住宅装饰装修主管部门,负责市区住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规划、城管、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工作。

第四条 装饰装修施工作业时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工作日为七时至十二时,十四时至十九时;

(二)非工作日为八时至十二时,十四时至十八时。

在非工作日不得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装饰装修施工作业。非装饰装修施工作业时间不得进行装饰装修作业,公安部门应当加大对非装饰装修施工作业时间进行装饰装修作业行为的查处力度。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大对装饰装修的巡查力度,对非作业时间进行装饰装修的行为进行制止,无法制止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部门。

第五条  住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五)拆改具有抗震、防火功能的墙体及防火分隔的设施;

(六)开挖房屋底层地面和地下空间;

(七)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建筑物外立面装修、装饰、设置广告,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妨害防火、逃生和灭火救援。

第六条  未经规划部门批准,装修人不得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不得随意改变住宅外立面。

第七条  装修人不得擅自实施下列影响房屋安全的行为:

(一)拆改房屋梁、柱、板和基础结构;

(二)超过房屋设计标准,增加房屋使用荷载;

(三)开凿房屋楼面结构层或者扩大房屋楼面结构层洞口;

(四)其他影响房屋安全的行为。

确需实施前款行为的,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并根据设计方案组织施工。加层、拆改主体结构和改变使用功能的,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第八条  装修人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并做闭水试验。

第九条  装修人从事住宅装饰装修活动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

第十条  装修人在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登记手续,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告知装修人住宅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装修人应当向居民委员会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 装修人办理登记手续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房屋权属证明,住宅使用人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的,还需提供所有权人同意装修的书面证明;

(二)装饰装修方案;

(三)实施本办法第六条行为的,需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实施本办法第七条行为的,需提交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方案,加层、拆改主体结构和改变使用功能的,应当提交有关审批手续;实施本办法第八条行为的,需提交按防水标准制订的施工方案。

第十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对房屋装饰装修活动进行日常巡查,发现装修人有违反本办法规定实施装饰装修活动的,应当及时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报告区住建、城管、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接到报告的管理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第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在禁止作业的期间内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作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警告后仍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十四条  装修人未申报登记进行住宅装饰装修活动的,由住建部门责令改正,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十五条  住宅装饰装修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建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一)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或者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对装修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二)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或者降低节能效果的,对装饰装修企业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三)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对装修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四)拆改具有抗震、防火功能的墙体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维修加固,并对装修人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建筑物外立面装修、装饰、设置广告妨害防火、逃生和灭火救援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六条  未经规划部门批准,在住宅装饰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或者擅自加层、开挖房屋底层地面和地下空间、改变住宅外立面、在外墙上开门、窗的,由城管部门依法查处。

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擅自实施影响房屋安全行为的,由住建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装修人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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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春晓    时间: 2021-3-21 15:18
标题: 持续关注中
本帖最后由 春晓 于 2021-3-21 15:30 编辑 + a/ ^  R; N4 ^2 X9 t# Q/ g8 `

; x; y7 T. D! T/ t& r5 x持续关注,仍见到施工单位在拆除立柱。

微信图片_20210321152538.jpg (40.5 KB, 下载次数: 78)

微信图片_20210321152538.jpg

作者: 社员    时间: 2021-3-21 20:25
砖混结构不比框架结构,承重砖墙不能拆除!
作者: 流浪的泰州人    时间: 2021-3-21 22:22
这是几栋啊
作者: 杏林村四组村民    时间: 2021-3-21 22:5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夜中东风    时间: 2021-3-22 02:11
害己也就算了,还要害人
作者: edifier    时间: 2021-3-22 07:47
工人  光明 都没有说话
作者: 区城管局发言人    时间: 2021-3-22 17:02
春晓,你好:
3 a2 X- C2 `- E/ u% g    我局接到12345工单后,立即对当事人所反映的16号楼103进行了现场查勘,并未发现有破坏承重墙的行为。随后执法大队北片区中队对该小区正在进行装修的其它户也进行了排查,同样未发现有破坏承重墙建设行为。我局接下来会持续对新世纪花园部分住户的装修行为进行追踪,如有破坏承重墙行为,第一时间查处。0 I% Q  s: f: C- e
    感谢您的监督。
作者: 春晓    时间: 2021-3-22 19:45
区城管局发言人 发表于 2021-3-22 17:022 `) m/ H6 p* T' h& o  [% a  Q* C
春晓,你好:# A, N- e6 @2 }2 r1 k9 C' Z8 J
    我局接到12345工单后,立即对当事人所反映的16号楼103进行了现场查勘,并未发现有破坏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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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的回复。老小区“新世纪花园”内,因装修已被敲、拆的墙体,是谁也否认不了的事,但愿装修敲、拆的墙体不是承重墙。这不是那个说“是”或“不是”的事。有“新世纪花园”建筑设计图纸为证,我不枸人忧天,只愿老小区“新世纪花园”住宅楼平平安安就好。
作者: 不见不散    时间: 2021-3-23 14:14
春晓 发表于 2021-3-22 19:45
. h4 _; m# K' }& S. z谢谢你的回复。老小区“新世纪花园”内,因装修已被敲、拆的墙体,是谁也否认不了的事,但愿装修敲、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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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装修人未申报登记进行住宅装饰装修活动的,由住建部门责令改正,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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