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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区住建局、罗塘街道,为啥永盛物业还没撤出亚美? [打印本页]

作者: 网络无痕    时间: 2022-11-13 20:26
标题: 区住建局、罗塘街道,为啥永盛物业还没撤出亚美?
不是按照法律规定,只要业主大会表决通过,提前60天通知永盛物业撤场,这不是很简单的事情吗?区住建局罗塘街道既然已经认可了业主大会表决结果,相关材料也备案了,为啥这个物业还在?老百姓有点想不通啊,姜堰最强势的部门,怎么对老百姓重拳出击,对物业公司软弱无力。当然,如果有关部门执法确实存在困难,第一要向上级机关反应,第二要告知广大业主,如果确实你们权力有限,动不了永盛物业,直说吧,我们理解你们!
作者: xxxx1111    时间: 2022-11-13 20:34

作者: 人间烟雾    时间: 2022-11-13 20:51
这个年头,物业真牛逼
: H3 x# P8 C: D5 u( ?
作者: 运粮小斗士    时间: 2022-11-13 21:38
网友太为难有关部门了,不说话嘛,要让子弹飞一会儿;说了嘛,好多话又难实现,进退两难!
作者: 一针见血    时间: 2022-11-14 03:03
关注,可以在**互联网十督查上备备案
作者: 一针见血    时间: 2022-11-14 03:04
可以在gwy互联网+督查上备备案
作者: 人生知戏    时间: 2022-11-14 10:27
这几天帖子好像全是小区物业问题哎,作为主管部门,元芳,你怎么看
作者: 潜行客    时间: 2022-11-14 10:59
jydb225186 发表于 2022-11-14 10:518 P/ s0 r2 ^# j
物业很有可能以一大帮业主未缴费作为理由不肯撤出。这也不能全怪物业公司,如果现在不讨要这些欠费,以后就 ...

1 m" e/ u# d7 V这是两码事,从法理上来讲,他们已经不是这个小区的物业,没有任何理由占着不走,只要是他们的合法利益,走了也可以合法讨要。
作者: 远航小新    时间: 2022-11-14 12:07
内观 发表于 2022-11-14 11:16
: S- G2 c# y% {- c& i/ n物业也应该和业主把账结清,把这么多收的广告费,归还全体业主,还有这么多年因管理不作为,造成对小区环 ...

% k) [# T* D; Q& h正是因为这样,各说各的理,都想一毛不拔。所以这个事才这样耗着,这正式有人想看到的。
作者: 王谦飞    时间: 2022-11-14 15:20
业主想把帐结清不难无非就是花点钱,物业想把他们欠下的帐结清就不是仅仅花些钱可以做到的
作者: 365995675    时间: 2022-11-14 15:29
集体断了他们的物业费,看他还能不能免费为你们服务?
作者: 潜行客    时间: 2022-11-14 15:57
jydb225186 发表于 2022-11-14 11:02
3 D6 Q8 [% m, x绝对不是两码事,欠人家物业的钱不给又炒了人家鱿鱼,天底下没有这么玩的。既然炒了人家,那就应该把账结 ...
# v, t1 x3 M" L, z2 J; \
你怎么知道欠钱的?
作者: 运粮小斗士    时间: 2022-11-14 16:31
jydb225186 发表于 2022-11-14 13:59$ n6 @9 X. w+ B3 ?- {
双方都要把账结清才是正常解除物业服务的做法,只想把物业轰走而不追缴欠费,以后会有更多的业主不缴费,三 ...
; s) F, O- f+ q5 s6 l2 y5 w
根本没有关联,姜堰物业起诉业主一年也有好几百吧,基本上诉讼都连本带利拿回来了,姜堰法院都是直接判物业赢得。亚美缴费率86%(物业公司所说),没交的已经很少了,基本上通过诉讼拿回的可能性更大些,现在赖在小区只有亏损更多。
作者: 运粮小斗士    时间: 2022-11-14 16:32
远航小新 发表于 2022-11-14 12:07
! R. L" G. _2 O' M& J正是因为这样,各说各的理,都想一毛不拔。所以这个事才这样耗着,这正式有人想看到的。

7 r/ I1 E9 [/ x- F/ Y9 s; K. H姜堰物业起诉业主一年也有好几百吧,基本上诉讼都连本带利拿回来了,姜堰法院都是直接判物业赢得。亚美缴费率86%(物业公司所说),没交的已经很少了,基本上通过诉讼拿回的可能性更大些,现在赖在小区只有亏损更多。
作者: 运粮小斗士    时间: 2022-11-14 16:37
jydb225186 发表于 2022-11-14 10:51
4 U$ |% H' S) V# [* k物业很有可能以一大帮业主未缴费作为理由不肯撤出。这也不能全怪物业公司,如果现在不讨要这些欠费,以后就 ...

  J3 `5 h. Z: M$ ]法律对双方都有约束,应该按照法律来,法律规定业主大会2/3通过,就可以提前60天解雇物业,住建局必须配合。法律也规定,如果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可以起诉连本带利拿回来。收到钱的原因有很多,有人确实恶意不交,有的是存在纠纷不好处理,最终还是要靠法院来审判,不是拿嘴来说。现在对于物业公司,最好的办法就是尽快撤离并诉讼,拖到最后只会损失更大,如果业主要查物业公司帐,可能还涉及到刑事责任,最终更加没法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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