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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待新增] 转发“晋商贷”及“香野乡村”案件第一阶段资金清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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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 16:22: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泰州

被告人郝晓海、郝晓东等人犯集资**一案(以下简称“晋商贷”案)及被告人刘春旺、席贵等人犯集资**一案(以下简称“香野乡村”案)涉财产部分执行工作,目前正在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有序推进过程中,将持续完成资产处置、资金归集、信息登记核实等重点工作。同时,为维护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生效刑事裁判文书和信息登记核实情况,对已归集的涉案资金进行清退发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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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退发还时间

8 V' d2 g" C  E+ x  y0 C

“晋商贷”及“香野乡村”案件第一阶段资金清退发还工作于2023年12月28日正式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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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清退金额

3 I' X0 u7 u% r# k$ g: v, N  Q( N

区法院归集到账金额按比例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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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清退发还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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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清退发还对象系在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非法集资案件信息登记核实系统”进行登记并通过审核的受损集资参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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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在信息登记核实系统完成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的受损集资参与人,本次不予发放,相应权益予以保留,后续处理时间和方式以小店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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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清退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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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参与人通过微信公众号“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司法公开→非法集资登记→“香野乡村”案件/“晋商贷”案件→法院审核,区法院审核通过后,推送返款具结书和返款确认书,集资参与人确认成功后等待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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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清退发还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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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退资金经权属甄别无误后,采取分阶段、多轮次,统一比例平均分配的方式陆续完成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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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退发还的资金以转账方式汇入集资参与人在“非法集资案件登记核实系统”登记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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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原市小店区防范和处置

        非法集资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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