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三水网
标题:
请教相关部门或者网友(姜堰医保分局已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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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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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9-8-7 23:29
标题:
请教相关部门或者网友(姜堰医保分局已答复)
小孩最近在苏州苏大附一院住院做了个身体检查自费花了几千元,没在姜堰医院办过转诊,直接去苏州检查的,请问到姜堰可以报销吗?小孩户口在姜堰,姜堰城区上初中,学校交过那个医疗保险(一学期几十元还是一百多的,忘了)。如果能报的话,大概报多少,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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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stz
时间:
2019-8-8 00:07
估计指定住院费用可以报一半,自费项目不报。
作者:
夜中东风
时间:
2019-8-8 00:12
估计不能报
作者:
huyang
时间:
2019-8-8 01:17
比例比较小
作者:
知逸
时间:
2019-8-8 07:20
能报
作者:
姜堰医保
时间:
2019-8-8 15:18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区参保学生未办转诊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可凭发票、清单、出院小结、医保卡等相关资料送至我区行政政务中心社保大厅事后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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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政策范围内规定的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一级定点医疗机构4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6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800元,转泰州市外医疗机构1100元)以上6万元以下的住院费用,参保地内按定点医疗机构等级分为一级报销85%,二级报销70%,三级报销68%,转泰州市外定点医疗机构报销68%。参保人员发生政策范围内6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住院费用,由统筹基金报销68%。未按规定转诊直接在参保地二、三级及参保地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在规定标准上降低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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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p/tp/tp/tp/tp
时间:
2019-8-8 16:05
姜堰医保 发表于 2019-8-8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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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区参保学生未办转诊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可凭发票、清单、出院小结、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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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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