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下午,区人大内司工委调研姜堰医保分局,了解分局贯彻执行《残疾人保障法》的相关情况。 我区医保政策执行泰州市统一政策,体现了对残疾人的资助和关爱。一是对一二级残学生儿童,全部免费参加居民医保,一二级残成年人个人只缴纳150元/年保费,政府补贴840元;二是对精神残疾人员,门诊每月可报销800元,住院每月报销5700元;三是对残疾贫困人口,全额资助参保,门诊报销70%-85%,住院个人负担不超过总额的10%。四是2019年9月1日起,对长期重度失能残疾人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对符合重度失能条件的,根据不同的照护方式,每人每天分别享受20、40、60、80元的护理补助。 我区2019年对3851名重残人员实行财政资助参保。截至9月重残人员门诊13871人次,补偿金额89.47万元,住院846人次,补偿498.92万元。 区人大内司工委肯定了分局医保对残疾人的医保优惠政策,特别是长护保险制度的实施,既是政府的德政工程,也是民生工程,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为残疾人办实事,要求分局将政策宣传到位,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下一步,分局将根据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残疾人保障法》的相关政策。 o: v3 V C. W) t2 B8 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