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问题,我街道邀请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现对不动产登记的工作流程及您反映的问题作如下说明。
$ J. \8 F4 u! K% p1.本次农村不动产登记是由区自规分局负责统一组织开展权籍调查、登记发证工作,街道、社区负责入户调查协调、政策宣传及资格审查、建房年代确认等工作。实施过程中,区自规分局已统一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测量、受理、登记等,所有登记材料由村民直接向第三方机构提供,第三方机构根据村民所提供材料确定不动产权权籍,经村组、社区、街道三级确认公示无异议后发证。
5 ~; }, X) A3 d7 S- U8 `2.我街道工作人员电脑里的资料为2020年后堡社区实施土地增减挂钩留存的影像图(图片名称:天目山街道未实施村控区套合图),图上标注的为房屋联系人名字,并非户主姓名,与此次农村不动产权证登记无任何关联,并非您所反映的户主与事实不符。7 ]8 Q& d1 N0 {# ^9 x0 M% Y) b
3.经向第三方机构及社区询问相关情况,您户具体办理过程如下:发帖人父母为后堡社区村民,户口在后堡,长期居住在后堡,发贴人兄弟二人户口均不在后堡,也未居住在后堡。其父母和兄弟二人在后堡社区有两处房屋,前后相邻。2018年第三方测绘人员进行房屋测绘时对房屋居住人进行了初步调查,当时调查结果为南侧房屋为发帖人弟弟,北侧房屋为发帖人父亲。去年我区开展农村不动产统一登记,进村集中受理时,发帖人向第三方申请对北侧房屋进行登记,发现北侧房屋名称为其父亲,要求更正,作业人员当场进行了受理,后续经过村组、社区、街道三级确认公示无异议后已予以登记发证,权利人为发帖人本人。, w8 _. u; y' c5 P/ M/ Y- Z! M
发帖人在申请登记北侧房屋时,同时提出不得将南侧房屋登记到其弟名下,只能登记到其父亲名下。而发贴人弟弟向第三方申请对南侧房屋进行登记,其父母也反映南北侧房屋兄弟二人各有一半产权,要求将北侧房屋登记在发帖人名下,南侧房屋登记到发帖人弟弟名下,并出具了书面声明。因南侧房屋存在此争议,该房屋暂时未确权登记。: l. g) _7 |( C: T3 t
4.您所反映的纪委在全程录像的情况下让88岁老人擅自修改户口姓名问题,经调阅相关录像,上周五未有老人到街道纪工委现场。街道纪工委、建设生态局相关负责人曾于上周五到后堡社区调查相关情况,与发帖人父母(其父88岁)了解过相关情况,现场沟通氛围良好,不存在让88岁老人擅自修改户口姓名问题。而且其和其弟弟的原房屋所有权证相关证明一直由其二人自行保管,街道纪工委未经手此证原件,也无法对其进行修改。
" ^; d I7 e. r2 Y5.区自规分局分管负责人已于5月30日联系发帖人,解释此次农村不动产发证相关政策以及发帖人登记情况,同时邀请其本人当面对接沟通,但发帖人表示近期不在姜堰。
. l& [. \/ S+ w8 T6 ?7 W% h如您对以上内容仍存疑问,我街道可和自规局、第三方机构一起当面向您和您父母、弟弟进行沟通对接。因您已多次发贴,街道纪工委也对您进行了答复,如对结果不满意,可采取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逐级向上级纪委反映,天目山街道纪工委自觉接受监督。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