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广东、河北、湖北、湖南、江苏、福建、重庆八省(市)全部采用“3+1+2”的新高考模式。 “3”指的是:语文、数学、外语,这三门科目考试参加统一高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1”指的是:物理和历史,考生必须从物理和历史两个科目中选择一科,由各省自主命题,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2”指的是:考生从化学、生物、地理和政治四门科目中选两门,选考由各省命题,通过等级赋分的方式,将赋分后的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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