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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22-9-27 11:2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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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江苏泰州
! r6 w" ~) `# J5 Q* A第一,销售该电动车时,为何不上牌照正常通行?默认合法,没有问题。
2 ^( d8 C9 J o6 W8 d, f2 a/ O第二,没有否认这部门那部门的各种提示。但是实际情况就是这样。
: z( S/ b) a' q0 W1 n2 L/ t第三,该“电动车”是“非机动车/机动车”的标准上,是否合理,今天是符合“标准”,明天是“不符标准”,如此界定,是否合理?
9 O8 _( W9 ^8 _. P1 \第四,处罚之前是否有“第一次提示”的必要?如此粗暴的直接罚款,是否恰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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