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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不少人听说了,位于人民公园内的花猫摄影跑路的事情。老板老板娘至今未现身,但各种说辞充斥着我们维权群,两人未结婚有小孩!两人离婚!甚至要反咬众人造谣。/ \6 B! D! [0 f+ i9 a, U9 ~
我有几点疑虑,想请教下我们大姜堰的公安部门,第一,人民群众上门报案,是否可以不受理?第二,辖区划分至今不短时间了,为什么还存在干警对于辖区划分不明确,案件互推的问题?第三,对于已经受理的案件,上门报案的,是否应该出具回执,和在限定时间上网?以上是我个人根据《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产生的一点疑虑,望有关部门给予指正解答,谢谢!
8 `. p9 l1 ]' q3 d还有关于姜堰地区的此类案件频发我也比较好奇,是我们姜堰对于此类问题的宽容还是什么呢?为什么不能杀一儆百?让犯罪分子不敢,放弃此类的违法犯罪行为!
+ V6 V# x4 \% B1 E; E回到正题,花猫充值后各种推诿,不让约拍,拍了选照片约不到,约到了照片难拿,有的甚至已经不经营的状态下,还让别人充值了,钱款用于了挥霍还是什么?这么多人已经报案,调查了没有,什么进度了,我们也一无所知,也肯定保护我们生命财产安全的警察叔叔,给予答复,为我们打击罪恶,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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