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19-10-30 0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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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66 天 [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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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9-7-8 11:3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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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美靓三水 于 2019-7-8 11:59 编辑 1 y, h( ?2 d: H" l; Y0 Z, }
开发区发言人 发表于 2019-7-8 10:06
" C- T2 T- P. N9 }+ ~$ L网友您好!请问具体哪个村?您要办什么事? " T0 f+ [" h% L) b& j. c+ S"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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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B/ b) o) ]( k8 G
也是受朋友之托问咨的,可能朋友问咨待处理的问题较为复杂,村干部有些为难只有推托!
* T0 ]7 I; i ?0 o 三水街道今年来对辖区违建采取零容忍态度,朋友也表示支持!- w! i5 `1 p! f! E( W
现状朋友居住辖区三水街道已建规划居民点内(2017一2O35)姜堰开发区东片规划详图R11范围内,因当初建房时因自身布局原因,现又因人口自然增长带来不便,加之房屋本身出现质量问题,如房顶漏水、东山墙有裂缝现象丶前后沿沟有混凝土脱落现象等一系列现象。朋友想借此改善居住环境,请问是否可以通过在原址、原尺寸、原高度翻建只改变内部布局以增加居住面积改善居住环境吗?* M2 O! G0 M7 M$ L: B
现在讲究土地节约!但您们方案之一异地搬迁,搬迁户需拆除所有的,这么一来作为本身在规划居民点内,(2017_2035姜堰开发区东片控制详图R11范围内居民点),目前只他这户120平方左右宅基地搬迁,土地闲置出来只有120平方荒着?是否是另一种浪费土地行为,因为他本身居住就是规划居民区,只是想改善居住布局和增加房屋质量而已!$ {" O4 x' n3 e6 X) ^6 |* K
第二本身是五口之家,前面也说了因当初建房规划布局不合理(以至目前居住紧张)及当时建房家庭困难原因在材料采购上也有些欠佳,以至现在改善居住环境迫在眉睫的原因。目前就按您们方案之一搬迁至公寓楼,但朋友又不是户主,无权作这方面主,
* C9 j! r9 @/ v5 G 对此发言人怎么看,本身就在泰州(2017 ̄2035)规划控制详图居民点内,人家因居住环境有待改善,想在厢房上增加,但随着您们对违建的零容忍,朋友也表示支持,但其居住环境又得不了改善,加之其他原因,朋友想原址丶原高度、原尺寸翻建有没有这个可能?作为泰州(2017一2035)规划控制详图范围内的居住点如若只因他居住环境有善,再让他异地搬迁,不让翻建是否是土地资源的另一种浪费?但你让他拿公寓楼,他又不是户主,既然发言人关注了,那么发言人能否有个有效办法还请多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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