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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查了下,无非就三种车位,一种人防车位,属于国家,开发商无权出售,非战争时期可以租赁使用。
. l# l' B' l C6 p- @, ~, I另一种是公共停车位,已经算小区业主的公摊面积了,大家都可以使用。最后一种就是产权车位,可以办理产权证,购买后属于个人财产可以进行交易。
7 [ B: I) e+ N0 | |) U) `姜堰好多半地下车位,开发商都是捆绑销售,而且三水网的公众号也发布过各个小区车位的备案价格。但是销售却说办不了产权,会在商品房的附属产权标注。这样做合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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