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至2021年,张敬华利用担任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厅长,徐州市委副书记、市长,镇江市委书记,江苏省政府秘书长,江苏省政府副省长,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兼南京市江北新区党工委书记,江苏省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开发、职务提拔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984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张敬华的刑事责任/ u2 x) E1 W' I'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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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 a2 D+ H" g4 F$ O2 Q8 j& N* A张敬华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据央视新闻报道,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星期四(7月27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张敬华受贿一案。 2021年2月,张敬华升任江苏省委专职副书记,但短短九个月后,就转任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在履新11天后即告落马,后于去年5月被双 开(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 3 p# T D4 B) `1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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