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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郁子萧 于 2020-11-6 16:59 编辑 jy住建局发言人 发表于 2020-11-6 16:29+ M3 F' q3 N& y0 w: f 好 |
尊敬的网友,您好 关于中梁泰达水乡邻里的舆情,经了解为18号楼1单元南阳台西侧的落水管有污水排放。经查阅设计图纸,此水管为阳台落水管,设计用途为排雨水所用,排至地面散水,设计并未入地。后期在装修过程中,业主私自改造并更改其使用功能,在阳台私接自来水管,安装洗手盆,放置洗衣机,将生活污水排入本该排雨水的管网。 另物业公司反映,在业主装修办理相关手续中,物业公司已将装修须知发放给业主,其中第三条房屋维修和使用中禁止下列行为第十四条明确规定禁止在阳台、厅、房间排设水管,安装洗手盆。- }: y' H; @/ v% ]2 k2 P 我局已要求物业公司上门督促业主及时整改,如拒不整改,将上报街道社区进一步做好业主思想工作。同时我局会将情况告知街道 ,要求配合我局排污管理工作。* K- S% @3 f0 i 感谢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理解。 |
还好当时没买中梁,好多质量问题,之前听说应该暗装的消防箱现在全部是明装的,全部凸出墙外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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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加监管 |
闲逛水水水 发表于 2020-11-6 09:33 所以要把恶狗拴起来,拴起来就必须加强监管和处罚。 |
不能一卖完就跑了,应该向开发商收个一大笔质保金之类的,有问题就从里面扣,几年没问题了再退他 |
现在的开发商是房子一卖就跑路,最后的质量问题都让政府和业主买单。所以开发商的小区房屋质量和基础设施配套应该严格加强监管,从图纸设计开始到施工到最后的验收,每一个环节都不应该缺位,对不服从管理的开发商应该严格处罚,并且一旦发现出现问题的就应该在全区公示,让无良开发商在全区人民面前暴露现行,让老百姓有知情权,就应该让无良的开发商房子卖不出去,卖不出价格。+ X3 ]4 Q4 ?% B5 q3 ]8 l |
zhoucheng9671 发表于 2020-11-5 09:20* T- u# W3 h7 D6 ], m! w+ I 这问题其实很好解决,又不要花多大力气 |
偶老婆已经跟物业发狠了,你不解决,别想收偶家物业费。都给你拍纪念照录纪念像了 |
姜堰EDU 发表于 2020-11-5 08:40 这个问题每个小区都有,只不过后面都改造了 |
幸亏没买这个小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