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现楼主心态不行,只要有人不认同你自己的观点,你就扣一顶别人是政府派来的水军的大帽子 |
拆了太浪费,罚款既能增加集体收入,又能减少当事人的损失,一举两得。 |
那条河,一不用取水用,二不用行船,死水沟一条,建成这样美观大方,挺好的,这就是邻居眼红,得罪人了。 |
不见不散 发表于 2019-7-11 19:081 m8 A- d: s9 L% P, b5 l 比较权威的回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河道主管机关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物体的;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或者高杆植物的;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的;(二)在堤防、护堤地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的;(三)未经批准或者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工程安全标准整治河道或者修建水工程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四)未经批准或者不按照河道主管机关的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爆破、钻探、挖筑鱼塘的;(五)未经批准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以及开采地下资源或者进行考古发掘的;(六)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围垦湖泊、河流的;(七)擅自砍伐护堤护岸林木的;(八)汛期违反防汛指挥部的规定或者指令的。 |
这种靠河边的荒地可以适当鼓励谁整改谁收益 |
白米镇宣传科 发表于 2019-7-10 17:50 是整改成他们家院子里的绿化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