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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航小新 发表于 2022-10-23 20:20 0 v. v( k5 y4 A g确实,已经被解除合同就不应再收取费用。超收的部分也应当退还。但是之前拖欠物业费的也应该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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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红演员 发表于 2022-10-24 12:03$ h( D9 l& A0 f, Z$ n 以前我一直在想,成立业委会,没有开发商、物业公司的全力配合肯定是成立不起来的,成立后就要解聘物业, ...
往事清零 发表于 2022-10-24 10:15 d4 P+ `5 m, h$ E; n; @加我手机号,我拉你进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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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vxzn 发表于 2022-10-24 13:038 J0 y, b; e4 T( W9 \1 c 所有的事情都要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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