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经省卫健委确认,我区新增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患者,男,53岁,现居住在姜堰区城区,有湖北旅居史。 经工作,发现该患者有曾在罗塘街道府东菜场的活动轨迹,现紧急寻找可能的密切接触者。 活动轨迹: 1月23日 7:57从府东菜场西门进入;在菜场主通道南侧某蔬菜摊位购买丝瓜、青椒、茼蒿等,后至豆制品柜购买豆腐、豆干等;8:15经西门出菜场回家。 以上时段在该菜场购物者,如时间及活动轨迹与该患者相同,请紧急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相关人员看到通告后不要外出,立即居家隔离观察至最后一次与患者发生接触后的14天。观察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佩戴口罩请打120急救电话,并主动告知可能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有密切接触史。 2.就诊全程要佩戴口罩,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相关人员必须第一时间报告所在镇(街道)。各镇(街道)要第一时间向区防控指挥部报告并持续跟踪反馈情况,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 4.居家隔离人员如有需求,请致电泰州市姜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523-88262267) 泰州市姜堰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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