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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近期装修结束,由于没有阳台,挂晒衣服风大就吹掉楼下阳光房上,楼下阳光房必须进邻居家里才可以到平台,因为在玻璃房上面,衣服毛巾也就没拿到。所以最近就学别人把一个窗户就安装了外飘防盗窗,这样衣服掉起码掉在自己窗里,也不用麻烦别人,但是楼下阳光房主很生气,说是违章建筑就把我们举报了,现在物业说是要找城管来拆除防盗窗。我和物业沟通别人也安装了一样的外飘防盗窗,再说平台玻璃房也是违章建筑啊,物业回复我说是历史遗留问题,一个新小区,别人早我两三年就是历史了吗?超过两三年的违法违章就不需要处理了吗?如果防盗窗有相关规定确实违建,可以拆除的,我无话可说,只是感觉憋屈为什么别人的违建就一句历史遗留问题来答复我,真的违法违建超过两三年就可以免除处理吗?说真的不是拉别人下水,防盗窗等等违建什么的太多太多了,只是这个”历史遗留“确实感觉好恶心,特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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