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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③:刘某等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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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2-1-24 14:59: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泰州
要点:法治价值观( b+ X4 }9 Q- c9 e$ f& }
案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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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至2020年期间,刘某为谋取非法利益,明知他人售卖的某保健食品含有西***,仍大批购进,并通过微信推广、发展下线的方式,予以销售,获利数十万余元,后案发。另查明,西***系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中的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
/ N, O5 L4 u0 M, G* p4 M% H/ c: d6 u7 l裁判结果* e0 n- ?, H. j

3 S  a- y/ a# {+ b. y: U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认为,刘某等人销售明知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保健食品”,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应予惩处,遂判决刘某等人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及罚金,并没收违法所得、违禁品、扣押作案工具。宣判后,刘某等人均未上诉,公诉机关亦未抗诉,本案已发生法律效力。 $ t7 g+ R* w1 i  ?. n9 N% l$ P9 }, ?
典型意义) |. {: w9 c9 C

+ o7 I( h3 C, f5 y" {% C" ~9 k1 r本案是非法销售添加违禁原料食品的典型案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期待守法经营主体,保护合法经营行为,特别是食品安全涉及千家万户,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不仅不受保护,更要面临刑事制裁。本案的裁判告诫产品生产、销售者,应树立守法经营的法治理念,切不可贪利而从事违法经营活动,否则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b6 R9 [- r& ^& O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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