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生监督所开展游泳场所专项监督检查 根据泰州市卫生监督所《关于开展2022年泰州市游泳场所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泰卫监督所【2022】19号)的要求,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区卫生监督所于2022年8月17日、8月19日对我区营业中的12家游泳场所进行了卫生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内容包括游泳场所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场所内强制喷淋及通过式浸脚池是否正常启用;卫生制度落实和其他消毒设施设备使用情况;泳池水补新水、水质自检及公示、游泳者健康承诺制度推行率是否符合要求等。 此外,在检查现场,第三方检测机构还对游泳池浸脚池水、游泳池浅水区和深水区的水质分别进行了现场采样检测。 接下来,我所还将持续加强对游泳场所的卫生管理工作,同时督促经营主体完善各项设施设备,强化安全管理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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