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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24 12:5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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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江苏泰州
远航小新 发表于 2022-10-23 20:20% g n. z; v1 c$ H/ ^# z
确实,已经被解除合同就不应再收取费用。超收的部分也应当退还。但是之前拖欠物业费的也应该补齐。
& c4 m7 S: g) v0 U业委会在起诉物业,还要帮物业收欠费,且不说业委会是代表业主利益的,怎么能去帮物业收费?明明在打官司,起诉物业,正因为物业干的不好存在很大的问题,法院才受理多次开庭审判,在判决结果还没出来还去帮她收钱,这不是傻子吗?业委会又不拿物业钱,物业自己员工该干的事,凭啥让业委会去干?收不到钱,是他运营有问题,赶他走也是因为他服务有问题,就凭这,还想让业委会帮她收欠费,简直弥天大谬。
+ L4 [. ?% e" _. [3 n1 i0 R- `姜堰其他物业都是自己去起诉的,虽然很多业委会都是物业的狗腿子,但是帮物业收物业费的业委会我还真没见识过,你也可以列举一下姜堰哪些业委会帮收物业费的,我们围观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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