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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21 09:3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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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江苏泰州
* w4 r( {" d( S. h. ^& o根据《土地管理法》,养殖水面明确属于农用地;另外《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五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登记与否并不影响合同效力,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比如说甲向乙流转土地经营权,但未办理登记,其后甲向不知情的丙签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并办理了登记,此时乙不能以其合同在先,而向丙主张抗辩,有点类似一房二卖的处理原则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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