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水上交通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避免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11月13日,区地方海事处与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开展水上安全宣传与检查活动。 本次活动在华港镇董潭村村委会和淤溪镇马庄村渔民聚集点开展,海事和渔监工作人员讲解宣传材料,并与农杂船船主签订《泰州市姜堰区水上交通安全承诺书》、发放救生衣。农杂船、渔船船主承诺做到依法依规安全航行,不超员、不载货、不逗留主航道,配足救生、消防和信号灯等安全设备。海事和渔监工作人员对在卤汀河中航行的渔船等小型船只开展安全检查,检查其船舶证书和船员证书以及救生、信号灯设备是否齐全,对不符合规定的地方要求限期整改,并与船主签订《泰州市姜堰区水上交通安全承诺书》。此次活动累计发放宣传单100余份,签订《承诺书》28份,发放救生衣28件。 通过挂横幅、布置展板、发放资料、现场人员讲解、开展互动交流、安全检查等方式方法,现场传授船主、船员安全航行知识,指出安全隐患,不仅深化了船主、船员的安全认识,强化了大家的安全责任意识,为水上交通安全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 , V$ d, s" R3 u5 ?2 a0 Q3 |' o6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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