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三水网公众号 于 2020-2-5 20:58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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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 o; e- x9 n+ K0 D# Q根据《姜堰区关于实施新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告》,为切实阻断病毒传播渠道,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决定自即日起对全区商场、超市、餐饮、酒店等公众聚集场所实施严格管制措施,通告如下: 一、全区大型商场等非群众生活必须的公众聚集商业场所暂停营业。 二、暂停所有商业综合体、综合性超市的非超市营业区域经营活动。 三、暂停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在店就餐服务。 四、超市营业时间不得超过18时30分,必须按照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好进场人员配戴口罩、测量体温、场所消毒等防控措施。 五、严格管制措施取消时间另行通告。 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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