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院与姜堰区纪委监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协作配合推进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进一步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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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V' u3 C" v' _8 V4 S: p 根据《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我院和区纪委监委将加强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协作配合,双方按照各自职能,依法履行职责,通过移送问题线索、通报案件情况、共享信息资源等方式,整合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促进行政机关不断提高规范执法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为全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 Z9 Q" r& x1 y 在日常工作中,我院将与区纪委监委建立联席会议、工作例会制度,围绕业务理论、法律政策等进行交流研讨,及时通报案件情况,研究解决协作配合中的具体问题。通过开展联合调查、规范运用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生产经营安全等领域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