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生监督所开展放射防护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放射诊疗单位监督管理,规范放射诊疗行为,更好地保障广大患者健康权益。区卫生监督所自3月份以来,对全区43家放射诊疗单位开展了放射防护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各单位的放射诊疗许可及公示情况、放射诊疗质量管理情况、放射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情况、防护用品定期自检情况、防护用品规范使用宣贯情况等重点内容。 检查中发现,43家单位均取得了放射诊疗项目诊疗许可,但部分单位未能按规定将许可内容进行公示;个别单位防护用品配备不齐或者配备的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标准;不少单位虽然制作了防护用品穿戴示意图,但未能按照要求进行公示;各单位的放射防护用品使用情况不容乐观,放射工作人员防护用品使用意识较为淡漠,半数以上单位放射工作人员未提醒患者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多数未能落实防护用品自检活动。 此次专项检查有效地发现了我区放射卫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对于存在问题的单位,区卫生监督所下发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进行整改。 下一阶段,区卫生监督所将有的放矢、多措并举,督促各放射诊疗单位切实落实放射诊疗防护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放射诊疗防护管理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依法执业,依法保障广大市民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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