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区域医疗机构法治化管理水平,强化医务人员医务人员的法治意识及医疗安全事件处置技能,有效防范和处理医疗纠纷。7月17日下午,基层区域医疗卫生中心邀请南京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医学人文学系顾加栋教授在张甸人民医院三楼会议室进行《患者权利保护与医疗纠纷的应对和处置》专题讲座,区域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代表参加。 会上,沈江涛提到医患关系是医护人员与患者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交往过程,是一种特殊的人际关系,它的本质是信任责任同共体。良好的医患关系有利于诊断和治疗,紧张的医患关系最终伤害的是医患双方。希望医务人员通过培训要不断增强法律意识,重视人文文化,正确履行职责和义务,为紧张的医患关系“松绑”,始终坚持初心,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顾加栋从患者权利及其法定化、患者权利走进民法典时代民法典中的患者权利与配套立法、纠纷处理的患者权利立法等五个方面进行讲解,重点对《民法典》中医疗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结合典型案例进行以案说法,生动诠释了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书写与归档、医疗损害责任中推定过错责任、医院免责事由和过失相抵原则,并明确医疗机构应依法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注意义务、说明义务以及保护患者隐私的义务等,然后结合医疗工作实际,通过大量实例分析在新法新规背景下如何搭建医疗风险防控管理体系,让在场的每一位参会人员获益匪浅。 此次培训彰显了中心对医患沟通及医疗纠纷防范的重视,通过教授生动深入的讲解,提高了区域医护人员的医疗安全和医疗纠纷防范意识,加深大家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同时对医务人员依法行医,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提高患者满意度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z( `0 }6 u5 ?
+ V1 F& E1 a5 s \4 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