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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b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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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关注] @住建局、罗塘街道,道路被石头墩拦住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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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33#
发表于 2024-6-6 16:16:3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bbxw 发表于 2024-6-6 11:292 c* Q4 ^* r1 [* d+ f) `3 f7 }
桥梁下穿的铁路、一级公路的净空不得小于5.5米,下穿的二级公路、城市道路的净空不得小于5米,其余下穿公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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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瓯海大道增设限高门架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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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05-06 11:16 浏览次数:92 来源:温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字号:[[url=]大[/url] [url=]中[/url] [url=]小[/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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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瓯海大道东段部分下穿道路净空较小,存在超高车辆下穿高架时剐蹭桥梁梁板,对桥梁运行安全和行车安全均造成隐患,经温州市市政管理处申请,为确保桥梁的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决定对瓯海大道下穿道路增设限高门架,具体限高门架设置如下:

一、上京路口限高架安装高度为4米。

二、金色小镇门口限高架安装高度为3.6米。

三、龙腾路—浃底隧道(骄泰路口)限高架安装高度为2米。

四、浃底隧道—茅永公路(浃河路交叉口)限高架安装高度为2.4米。

五、浃底隧道—茅永公路(瑶溪赛车场门口)限高架安装高度为3.5米。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按交通标志指示提前绕道通行。

温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9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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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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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坛为家III

    32#
    发表于 2024-6-6 14:51:4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bbxw 发表于 2024-6-6 11:292 B$ B+ A9 P7 v2 C3 _5 f
    桥梁下穿的铁路、一级公路的净空不得小于5.5米,下穿的二级公路、城市道路的净空不得小于5米,其余下穿公路 ...
    . j6 s- }; P! G: T3 f
    数据一摆搞得你很专业似得,桥下行车完全没问题,高度足有四五米高,之前还有轿车、小货车把桥下当停车场停车的呢,高度达不到那人家汽车怎么停进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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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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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坛为家III

    31#
    发表于 2024-6-6 14:46:5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不见不散 发表于 2024-6-6 10:24
    ; U9 d" O. s5 ~2 A; M, G这就是把问题变成群众内部矛盾了,一部分人要行车通畅,一部分居民嫌车流量大干扰生活,要想解决根本问题, ...
    % D) F: x5 r* R5 [1 C/ Y* i: ]
    你的想法很好,支持打通东海路大桥东侧行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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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30#
     楼主| 发表于 2024-6-6 11:29:3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苏州
    桥梁下穿的铁路、一级公路的净空不得小于5.5米,下穿的二级公路、城市道路的净空不得小于5米,其余下穿公路的净空不得小于4.5米。人行通道净空不得小于2.5米。显然东海大桥线下目前只能通行人和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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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发表于 2024-6-6 10:24:3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这就是把问题变成群众内部矛盾了,一部分人要行车通畅,一部分居民嫌车流量大干扰生活,要想解决根本问题,还是要打通东海路大桥东侧行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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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7-3-19 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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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28#
    发表于 2024-6-6 08:55:0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对这种要有所惩治,总不能随随便便就能在路上设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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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发表于 2024-6-6 07:41:4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昨天下午没看见石礅子了,应该撤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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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发表于 2024-6-5 23:13:3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不知所谓,这又不是小区内部道路
    5 Z1 u/ P; I$ P% j
    来自安卓客户端来自安卓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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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2-8-5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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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25#
    发表于 2024-6-5 17:29:2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上海
    私自设置路障,还要跟他们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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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发表于 2024-6-5 09:48:03 |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互助巷是法院与沿河新寓之间的一条路,两年前,这条路北至姜堰大道,南至沿河新寓5号楼,以沿河新寓居民通行为主。天泽园小区建成后,这条路得以南延至老通扬河,于2023年底被命名为互助巷,交警部门将其纳入交通管理。因互助巷东侧东海路大桥西侧道路设置单向行驶,西侧太平路北侧路口不可左拐,造成互助巷交通非常繁忙,对沿河新寓居民出行和安全造成一定的困扰。社区经过走访调查,得知互助巷的路障是沿河新寓部分居民自行放置的,已与交警部门进行沟通反馈,同时正积极协调该矛盾。感谢您的关注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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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23#
    发表于 2024-6-5 08:52:2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一放就乱、一封就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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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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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发表于 2024-6-5 08:42:4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不见不散 发表于 2024-6-4 10:57# V* ^' X; \! E. M) Z1 V
    东海路大桥下面一进一出不是更好吗,不知道为什么把东边汉庭那边的路封掉了

    3 z! s+ t9 Y0 _6 c/ C是的,这样子更好,支持你单独发个帖子问问,万一你的建议被住建局看见采纳那就最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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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21#
    发表于 2024-6-5 08:39:2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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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发表于 2024-6-5 08:12:3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这意味着在道路上设置障碍物是违法的。 同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也规定了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门前的道路无路人过街设施的,应当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提示标志。这进一步强调了道路的使用应当符合交通安全和通行的需要。 处罚主体:  擅自设置路障影响交通安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如果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可能会被处以罚款和行政拘留。具体来说,罚款金额可达1000元,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如果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就规定了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可能会受到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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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发表于 2024-6-5 08:11:1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在城市支路上设置障碍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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