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3#
发表于 2021-5-7 12:47:5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本帖最后由 飘香的花儿 于 2021-5-7 12:53 编辑 . B2 e$ _1 @# t L' F
! S' o9 h) J+ E6 p# y. S6 x4.29日18:44分住建局小区办发出大风黄色预案,4.30晚20:02分住建局小区办发出检查安全隐患群公告:5.1日上午郑区长带领相关部门人员第一时间勘察检查大风过后的受灾情况:1 J& x; \- \8 Q- t
全区未发现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现看到有人问“请问住建局管理处你们把姜堰的物业准备恶化到什么程度?”以及您所上传的图片我来回答您:
3 n" E& o) h9 g! m7 M台风的侵袭,作为物业知情人并在第一时间了解物业主管部门对台风来袭的工作通知、对小区现场采取了具体的工作措施、部署了相预案,您所发出的图片只是台风过后的第一现场图片,台风过后,物业人依据主管部门布置的工作要求、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相关预案要求对后续工作进行了跟踪,对应您的图片如下:2 @; h8 t, D: ~, M6 r' D
太阳能是属于业主居住房屋的附属设施属业主所有,台风来袭实属自然灾害,形成损失理应业主自行承担,如果维修过程中遇有困难诉求于物业,物业人理应配合提供相应支持和帮助,对已维修好的太阳能支架底座进行安全使用验收的协助把关义务。若太阳能储水桶在台风中刮落划坏了您的车辆、震破了您的玻璃,您应该首先报保险或者采取其他维权方式,如若不报保险理应自行维修应当自己承担,切不可怨言于物业公司没有替您买单而恶语相向。
5 j% q' ^1 b& y1 F, O) A8 b; D" ]4 B& Y/ N" C1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