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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13 15:5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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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江苏
7 a3 r- N$ O1 f1 @# i- D# h7 U《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在集中使用大型电磁辐射发射设施或高频设备的周围,按环境保护和城市规划要求划定的规划限制区内,不得修建居民住房和幼儿园等敏感建筑。
2 f6 h! [" t7 D环境保护部在《关于界定<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大型电磁辐射发射设施”的复函》(详见附件一)中明确:总功率在200千瓦以上的电视发射塔,或总功率在1000千瓦以上的广播台、站,为大型电磁辐射发射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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