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不见不散 于 2019-8-10 14:29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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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4日,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商品房预售项目工程形象进度的通知》。只有达到规定的工程形象进度,才可以申请预售许可证。相比2016年的政策,实际上预售条件放宽,有利于开发商。1、多层(六层以下,含六层)的商品房项目,应当施工至主体结构封顶;高层(七层以上,含七层)应当施工至主体结构的二分之一以上。主体结构中地下一层可作地上两层建筑计算工程形象进度。 较去年的规定相比,七层以上(含七层)商品房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施工至主体结构由三分之二以上(不得少于六层),调整为二分之一。
# g7 U) y* @( E( p# U' b8 c) Y& x2、为缓解供需矛盾,在市场供应偏少的区域,对信用良好,连续两年信用等级在AA级以上的开发企业,可通过缴纳风险保证金(预售资金监管)的形式担保完成形象进度,但风险保证金(预售资金监管)的缴纳比例不得低于商品房预售价的30%。
$ B+ ]3 G: H i5 {0 b3、鼓励现房销售,已通过竣工验收符合现房销售条件的项目,免于预售资金监管,可直接上市销售。 3 S. }1 j" ~! ?/ S) j2 p* C
来源:泰州房产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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