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区开展不规范地名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净化地名环境,延续地名文脉,提高地名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截至目前,我区逾九成不规范地名已完成整改,预计9月底全部整改到位。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由区民政局牵头成立区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运输局等地名委员会成员单位,通过社会征集、调查核实、评估论证等方式,摸清全区不规范地名数量及分布情况,排查出各类不规范地名137例,其中有地无名24例、有名无牌2例、标志牌损毁102例、使用名称与批准名称不一致9例,主要涉及道路55条、住宅小区14个。 区民政局区划地名科科长李小娟告诉记者:“使用名称与批准名称不一致的现象主要体现在房产广告中,很多小区的宣传用名往往并不是备案的标准地名,是此次整治工作的一大重点。”今年7月,区民政局对9家使用不规范地名的房地产公司进行整治约谈,核实通报其不规范地名使用行为,明确整改时限及要求。随后,各涉及公司迅速配合,立即开展自查整改,2家公司已提交更名申请;6家公司已全部拆除不规范地名标志,正在陆续设置标准地名标志;1家公司已拆除部分不规范地名标志,并承诺近期完成整改。 区民政局副局长蒋兆国表示:“接下来,我们将完善地名整治长效机制,健全地名管理服务的制度规范,并完善标准地名地址数据库建设,引导社会各界自觉使用标准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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