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姜堰法院收到当事人江苏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一封感谢信,感谢法官助理孙素华解决了困扰该公司多年的一件买卖合同纠纷。 被告北京某节能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原告江苏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系合作关系,被告多次从原告处订购膨胀节,收到所有货物后,拖欠部分货款,原告多次追要未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该案诉讼到姜堰法院顾高法庭后,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要求案件移送北京仲裁委员会。 考虑到案涉货款由来已久,双方当事人耗力多年,且当下正值疫情防控期间,如果企业不能及时拿到货款,将对复工复产产生影响。案件承办人钱振华决定采用调解的方式来解决。 法官助理孙素华主动联系被告北京某节能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耐心释法明理。 “多年前,你公司已经使用了原告的货物,按照你们双方签订的合同,如果你方拒不付款,就是违约,无论该案是在我们姜堰解决还是已送到北京仲裁委员会,都会受到公正的裁判,且现在是疫情防控期间,案件移送不仅耗费你们双方的物力财力,还要牵扯大量的时间精力,这无疑会增加你们的成本,不如现在双方好好协商,将案件解决好,这样对你们双方复工复产都有很大的帮助。” 在孙素华多次沟通协商后,双方当事人最终签订了和解协议,被告主动给付了35万余元的货款。 孙素华认真负责的态度让当事人印象深刻,感触颇多,随后原告写下了这封感谢信寄往姜堰法院。“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当事人的认可是对法院工作的最高肯定。 ; R4 u6 q, T. Z! N- Y1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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