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参保人: 为方便参保群众转外就医联网直接结算,现将有关政策告知如下: 从即日起至年底前,我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办理市外转诊备案手续后,在就医地联网结算的(门诊、住院都可),各类报销待遇与市内就医相同;未联网结算的,执行转泰州市外转诊就医待遇政策。 无医院转诊手续自愿到外地就医的,可到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无转诊备案”,备案成功后可在备案地联网医院门诊或住院直接刷卡结算,报销待遇下降10%。 提醒: 1.请及时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就医时若未携带医保卡,可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实时扫码结算; 2.已申请慢性病、特殊病的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相关慢、特病就诊费用(含门诊)可在异地联网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开通“无转诊备案”后,可在备案地联网医院使用个人账户直接刷卡支付; 4.省外联网结算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省内联网结算执行参保地目录、参保地政策。 联系电话:0523-80579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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