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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讨论] 是“十佳法制人物”还是反面典型?(司法局已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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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8-1-28 07:30
  • 签到天数: 9 天

    [LV.3]偶尔看看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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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2-1 16:08: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泰州
    XXX是姜堰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在2010年五行消防恶意裁减工龄长、年龄大员工时助纣为虐!逼得把青春和一生都交给五行消防的女工们用生命来维权!: o6 s5 O" r) K/ u# z5 a

    9 u2 W, R) e2 W# J7 [0 i
    1 I- a4 R# n( t! P
    $ c8 c9 c) L/ m" R  p' b9 @) g我的老婆1986年就在五行消防参加工作,到2010年47岁时已经是24年工龄了。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事实上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和第四十二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不得辞退的情形。
    & g. }( Q8 S% y. \7 k0 b" B
    3 x: M4 X) Z8 ?1 g' T( y/ t
    5 ?3 |+ L4 W( t' J2 }- P/ e5 i) K; H2 N7 H4 }1 D+ M) B* o2 i
    在2010年,我老婆是第二批被以工龄1年辞退的4个“老职工”之一,被辞退的第二天XXX及时赶到五行消防以仲裁庭长的身份对五行消防的辞退理由当众予以确认支持。
    9 ~, ?9 u1 I; s+ T1 ]6 x% |# X
    % ]3 [- |- |: [+ j' Q  ~' D: F6 r1 V- R5 x  _" O5 H

    : t. J9 k( n) w/ G9 L被逼之下的女工们只能绝   食抵抗,绝  食的第四天在泰州市委办的关心下,由泰州人社局的一名副局长和姜堰区委夏月林常委主持,才得以维  权。
    1 d8 H9 M  q' x9 r$ l9 u
    9 a8 x  L8 D) N! w6 x; h
    + N; [1 [4 g6 l$ [: J5 u: K
    ; _! ^! B- J: F一个失去道德和良知的法律工作者,竟然被姜堰以法治区办选为第三届“十佳法制人物”?!
    # n, a' \' t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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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7-3-19 09:32
  • 签到天数: 9 天

    [LV.3]偶尔看看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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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1-12-2 08:16:3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东莞
    子弹头 发表于 2021-12-2 08:12
    4 U- u& H! Y$ y5 \官品问题。
    & V7 H9 W9 {" \6 f
    这说明人家站对了队,跟对了人,跟着领导走,小酒天天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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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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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1-12-2 11:15:3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子弹头 发表于 2021-12-1 16:09
    : j4 I( j+ R+ o! Y; G11月25日看到公示,立即向88510336反映情况,今天下午得到回复“人社局认为XXX符合评选条件”。

    , r# C9 z& O* T" F( B$ o& t; `7 D% I我不要你认为,我要我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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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1-12-6 09:29:0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网友您好:2021年10月,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区委宣传部、区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年度“十佳法治人物”评选活动,通过组织推荐、评议、考察等程序确定十佳法治人物提名人选,评选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我办接到您的电话反映,立即与区人社局联系,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了解。经查,该劳资纠纷并未进入劳动仲裁程序,仲裁委未对该起纠纷作出任何处理决定。我办认为您反映的XXX符合年度十佳法治人物评选标准,并向您进行了电话回复。
    # }$ k8 ^! p  d感谢您对十佳法治人物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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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8-1-28 07:30
  • 签到天数: 9 天

    [LV.3]偶尔看看II

    5#
     楼主| 发表于 2021-12-1 16:09:1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11月25日看到公示,立即向88510336反映情况,今天下午得到回复“人社局认为XXX符合评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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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发表于 2021-12-1 16:13:4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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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发表于 2021-12-1 16:16:5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听说过,这人不讲法制,名声不好
    7 U: L0 V7 g* E8 e
    来自安卓客户端来自安卓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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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发表于 2021-12-1 16:25:0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这帖子就怕时间不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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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8-1-28 07:30
  • 签到天数: 9 天

    [LV.3]偶尔看看II

    9#
     楼主| 发表于 2021-12-1 16:30:2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城南旧事 发表于 2021-12-1 16:25
    . T8 I% N5 f: X* b; `这帖子就怕时间不久

    * x* I+ j" b0 o# X! B# w那公示干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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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1-9 11:54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10#
    发表于 2021-12-1 16:49:1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堰城 发表于 2021-12-1 16:45 0 Q: f' c. H' G" b7 i7 ~7 W3 \: U
    要慢慢学会适应特色,特色不会适应你的

    ) l( u# l% j2 x$ A4 t( k; q请不要以偏概全! q) L& n+ @4 A# u
    来自安卓客户端来自安卓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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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1-1 11:11
  • 签到天数: 5 天

    [LV.2]偶尔看看I

    11#
    发表于 2021-12-1 18:15:1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子弹头 发表于 2021-12-1 16:30
    1 J1 ]  O. J1 z1 A  f那公示干什么呢?
    6 {4 a# j9 N% Y' F( [# f* X% G  I& ~
    向泰州反馈连88510336一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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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发表于 2021-12-1 18:29:3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十年前的事啊,当时有没有依法对他进行过处分,如果没有,这次举报应该纳入考虑;如果当时已经处理过了,这段时间表现还不错,那还是可以推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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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发表于 2021-12-1 18:34:0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陈清泉似的人物,法律的解释权掌握在他们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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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发表于 2021-12-1 18:38:3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党的优秀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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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发表于 2021-12-1 21:46:5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内部自娱自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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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发表于 2021-12-1 21:59:2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楼主顶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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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8-14 01:19
  • 签到天数: 109 天

    [LV.6]常住居民II

    17#
    发表于 2021-12-1 22:05:0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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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发表于 2021-12-2 07:05:2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 Y, X, x6 V7 N; K) K. O. \, Y2 L
    来自安卓客户端来自安卓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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