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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亚美国际的广大业主你们好,针对住建局的官方回应,我代表亚美业委会做以下几点说明:
' m8 h' `0 f4 h: Q, _. I- ~1、住建局所说的2020年11月26日业委会与物业所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我们对此感到震惊!本人及业委会其他成员从未在2020年11月26日与永盛物业签署任何合同,也未授权任何人与任何组织与其签署任何合同,对于造谣或冒用业委会名义在2020年11月26日签署合同的行为,我们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绝不姑息!& U9 v' B- Q0 s2 U, e5 C3 M [
2、住建局于2020年6月在三水网已公开回应,亚美业委会仅剩4人,人数不合规需要增补,住建局对此情况已知晓,作为主管部门理应知道2020年11月26日亚美业委会无权与永盛物业续签合同,且未有备案,更加无法确认其真实性,所以我们认为这个合同主管部门应当认定无效!
' m! ^) v, B" N. s1 f3、作为主管部门,亚美业委会长期人数不合格,去年6月住建局社区已公开表态进行增补,但一直拖延至今。作为业委会成员,我们也想知道业委会人数不合格,是否代表业委会委员不合规?剩余的业委会委员是否丧失一切权力帮助业主表达意愿?# s/ t& f* a; [9 A5 `* q
4、针对公共收入,业主不仅要求对以后的公共收入直接监管,更要求物业公司交出之前的账务,这一点作为主管部门应当坚决依法支持,而不是避而不见。且就算不是业委会成员,普通业主也有权要求物业公开以往公共收入账目,住建局理应有所作为,业委会对此表示失望。
K; Q7 L7 Q A5、针对住建局的其他建议,我们保留意见,且认为作为主管部门,在舆情发生后,应当第一时间亲临一线与业委会成员、业主代表展开座谈,倾听广大业主心声,帮助业主解决问题。% [3 T5 a( {" {9 q8 E; E3 I5 V
最后,作为业委会成员,我们将依法依规坚决支持大家维权;作为一位普通的亚美业主,我们也将永远跟大家在一起,努力把小区建设的更加美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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