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19-10-30 0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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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66 天 [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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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9-7-8 11:3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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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美靓三水 于 2019-7-8 11:59 编辑
" m! y+ j' \4 n开发区发言人 发表于 2019-7-8 10:06
/ E$ _( E# S y网友您好!请问具体哪个村?您要办什么事? ' }3 G# Q; |3 Z* ~5 `4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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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v, Q8 A; D. ~$ K
也是受朋友之托问咨的,可能朋友问咨待处理的问题较为复杂,村干部有些为难只有推托!
6 s( e" u% B; D+ g5 j, B 三水街道今年来对辖区违建采取零容忍态度,朋友也表示支持!
" W+ q+ [0 S5 ~3 A 现状朋友居住辖区三水街道已建规划居民点内(2017一2O35)姜堰开发区东片规划详图R11范围内,因当初建房时因自身布局原因,现又因人口自然增长带来不便,加之房屋本身出现质量问题,如房顶漏水、东山墙有裂缝现象丶前后沿沟有混凝土脱落现象等一系列现象。朋友想借此改善居住环境,请问是否可以通过在原址、原尺寸、原高度翻建只改变内部布局以增加居住面积改善居住环境吗?; | v. A. Q1 ?$ E
现在讲究土地节约!但您们方案之一异地搬迁,搬迁户需拆除所有的,这么一来作为本身在规划居民点内,(2017_2035姜堰开发区东片控制详图R11范围内居民点),目前只他这户120平方左右宅基地搬迁,土地闲置出来只有120平方荒着?是否是另一种浪费土地行为,因为他本身居住就是规划居民区,只是想改善居住布局和增加房屋质量而已!
; U Z+ d( r8 a* ]9 R8 o( | 第二本身是五口之家,前面也说了因当初建房规划布局不合理(以至目前居住紧张)及当时建房家庭困难原因在材料采购上也有些欠佳,以至现在改善居住环境迫在眉睫的原因。目前就按您们方案之一搬迁至公寓楼,但朋友又不是户主,无权作这方面主,6 R/ Y+ Z" d4 [
对此发言人怎么看,本身就在泰州(2017 ̄2035)规划控制详图居民点内,人家因居住环境有待改善,想在厢房上增加,但随着您们对违建的零容忍,朋友也表示支持,但其居住环境又得不了改善,加之其他原因,朋友想原址丶原高度、原尺寸翻建有没有这个可能?作为泰州(2017一2035)规划控制详图范围内的居住点如若只因他居住环境有善,再让他异地搬迁,不让翻建是否是土地资源的另一种浪费?但你让他拿公寓楼,他又不是户主,既然发言人关注了,那么发言人能否有个有效办法还请多多指教?, e' p2 B" d9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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