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泰州市姜堰区2021年度 第4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3 W1 j/ K! M% U& p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 你区呈报的泰(姜)地呈字〔2021〕第4号泰州市姜堰区2021年度第4批次村镇建设用地收悉。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经泰州市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娄庄镇洪林村,溱潼镇读书址村、湖南村,天目山街道山水社区等地区2.5987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同时将天目山街道山水社区0.0657公顷集体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将0.2211公顷国有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同意使用天目山街道山水社区集体建设用地0.0564公顷。 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2.9419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2.5987公顷、转用未利用地0.2868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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