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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三水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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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关注] 酒店私自设障占用公共区域,谁管?(城管局已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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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昨天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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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坛为家III

    16#
    发表于 2023-6-16 11:01:2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桃花不哭酷 发表于 2023-6-9 15:32
    ; y. a$ b8 E1 V8 g# W: E1 \/ f强烈建议这酒店不要开在城东。 那么远。城西没地方了嘛?

    % k( g; g3 s, [# D城西虽然有大把的地方,但是有人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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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楼主| 发表于 2023-6-19 09:10:0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365995675 发表于 2023-6-16 10:59
    ( n6 F5 E% t5 f' f% n你也不看看这个酒店是哪个开的?前面“金东”二字有没有看到,别咬着不放,政府会帮老百姓还是帮金东?
    9 t: }# f3 g, x" f6 J4 Q
    应该是帮助百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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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发表于 2023-6-19 10:10:5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现在普遍现象,一层商铺都认为门前是我家,其他人无权干涉8 \3 s, [4 m' Q+ z: Q$ l
    来自安卓客户端来自安卓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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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楼主| 发表于 2023-6-20 13:36:0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西门吹雪 发表于 2023-6-19 10:10
    / |( {! G- S8 Z1 N% J2 U现在普遍现象,一层商铺都认为门前是我家,其他人无权干涉
    : v0 |7 V' W$ l) V% e! H; @5 C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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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楼主| 发表于 2024-6-11 15:20:3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区城管局发言人 发表于 2023-6-13 16:07
    ' [+ v# ?# V; S8 ~- x# g, t5 B网友,你好:
    ! S' a# i8 T' {  ~4 g) c      我局执法大队片区中队执法人员已到现场查勘,并将隔离带搬离。由于白色花箱固定在地面 ...

    * d9 r- }5 j) A一年了,白色花箱仍在。暂时时间太长了~祝贺拿到蜗牛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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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发表于 2024-6-11 19:12:2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开发单位退让红线部分的管理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归纳:  土地使用权归属:退让红线部分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归属业主所有。这意味着,尽管这部分土地在物理位置上可能靠近或紧邻公共道路,但其使用权并不属于市政或公共部门,而是属于开发单位或相关业主。 建设和维护责任:由于土地使用权属于业主,因此退让红线部分的建设和维护责任通常由业主承担。这包括但不限于道路、绿化、照明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规划要求:在城市规划管理中,建筑红线是控制城市道路两侧沿街建筑物或构筑物靠临街面的界线。而开发单位在开发过程中,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退让,留出一定的空间用于道路、绿化等公共设施的建设。这部分退让的红线区域,其规划要求应与整个项目保持一致,确保符合城市规划和建设标准。 退让距离: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沿道路两侧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应当按照规定后退道路红线。具体的退让距离根据道路等级和建筑物类型而有所不同,例如沿城市快速路的各类建筑后退距离至少20米,沿城市主、次干路的各类建筑后退距离至少15米等。  综上所述,开发单位退让红线部分的管理责任主要由业主承担,包括土地使用权、建设和维护责任等。同时,退让红线部分的建设应符合城市规划和建设标准,确保公共设施的完善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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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发表于 2024-6-11 19:17:3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个人认为首先应该是业主委员会管,未成立业委会的,开发单位应委托物业公司管起来。城管局应该是监督业委会、开发单位和物业公司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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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发表于 2024-6-11 19:21:1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当然城管可对商家直接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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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楼主| 发表于 2024-6-12 14:21:5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网友,你好:# h0 h! {) m* w* ]/ {2 f
          我局执法大队片区中队执法人员已到现场查勘,并将隔离带搬离。由于白色花箱固定在地面现场暂时无法处置,中队近期将协助天目山街道综合执法局依法处置。2 N6 |& N& W9 U- k8 X% Q
    5 S( l# ]% G: h  L% c# U5 P
    请城管局发言人继续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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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发表于 2024-6-12 14:26:2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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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2-29 06:22
  • 签到天数: 72 天

    [LV.6]常住居民II

    26#
    发表于 2024-6-12 14:46:3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太多了这样的现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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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12-11 09:2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27#
    发表于 2024-6-12 16:03:4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西门吹雪 发表于 2023-6-19 10:109 m6 O2 y& |+ K8 @0 A/ s. w
    现在普遍现象,一层商铺都认为门前是我家,其他人无权干涉
    ; t& Z, S" ~& W! O1 H
    上次群里也讨论过讲既然不属于商家的话那门前三包为什么商家负责?其实我觉得固定花架不对,但商家有优先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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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发表于 2024-6-12 16:05:4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俗话说柿子捡软的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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