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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寒月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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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爆料] 嘉和丽苑32号楼1703业主,恶意破坏墙体楼体,侵占阁楼公摊面积是否应该恢复(已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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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楼主| 发表于 2019-5-10 15:38:1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
famir 发表于 2019-5-10 15:16
9 E( w# |  f0 ?: m我不是太明白顶楼的人即便安装玻璃房对楼下有何影响,何况人家不装你也没法上去不是?

% X) `# f) w- V问题是这个阁楼是没有产权的,不是他的,难道他可以砸洞占为己有吗?! S; d6 S% t! [' L; B- J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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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楼主| 发表于 2019-5-10 15:39:3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
zjdg 发表于 2019-5-10 15:339 f9 N' ^* b  Y7 P! ?0 w9 B
你也知道物业对你的反馈迟迟不回复,人家顶楼不改造,漏了,找物业用公共维修基金,会跟你现在一样的被迟 ...
3 s9 w6 l6 a" y$ }0 ~
他这个不是改造,是讲没有产权的公共阁楼占为己用。不同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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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19-5-10 15:40:4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我住的顶楼我有发言权,五楼平台漏水找物业找住建局跑了多少路、最后自己掏钱解决问题,公共维修资金很有限的、而且层层上报时间上耗不起、精力也跟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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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19-5-10 16:27:53 |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针对您所反映的事件,我局一直督促物业在处理。据了解,物业已多次对此事进行协调处理,同时物业也已向涉事业主下发整改通知书,但物业没有执法权,无法强制该业主停止占用行为。物业已请派出所协调过多次均未果。近期物业又请城管局来现场执法,但城管局到现场后表示该业主没有违建,占用公共面积的行为不属于他们执法范围内。目前您所反映的事件属于邻里纠纷,我局将会继续督促物业配合相关社区做好协调工作,同时也希望您与邻居能理性看待这件事,早日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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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19-5-10 16:47:4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河北承德
心里不平衡惹得,上面房价肯定是考虑空间利用才定的,至于说结构影响几乎不存在,破坏防水层他家自己不过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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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楼主| 发表于 2019-5-10 18:23:3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
肥水要流外人田 发表于 2019-5-10 16:47
; o* W! l. ], D, b心里不平衡惹得,上面房价肯定是考虑空间利用才定的,至于说结构影响几乎不存在,破坏防水层他家自己不过啦

6 i! D3 J; U" i1 f$ P" \如果说没有影响的话,请问您可以担保吗,出具个鉴定或者啥的,希望您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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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19-5-10 19:13:3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感觉有点酸酸的感觉!# \! H7 ^9 z/ o2 w; q
来自安卓客户端来自安卓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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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19-5-10 20:20:4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如果发这个贴的人住顶楼,表示理解。但如果不住顶楼,真心觉得酸酸的
  q. K( Q( {/ v5 I+ O! Y1 d
来自苹果客户端来自苹果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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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19-5-10 21:37:0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上海
马上取消公滩面积& ~) w# |, c: j( ?+ X) H5 o; _
来自安卓客户端来自安卓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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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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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40#
    发表于 2019-5-10 22:18:3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寒月无心 发表于 2019-5-10 12:102 U! K5 K5 L0 `2 U
    为题是1703的业主买的17层,没有阁楼产权,1704的业主买的17层带阁楼产权,你这个公摊的露台和阁楼该怎么 ...

    % b0 a0 R7 X5 v$ e; W6 k按你的说法很简单,谁有产权就是谁的,哪来这么多话呢?110出警的人处理也很简单啊,都有产权了,哪里来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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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41#
    发表于 2019-5-10 22:30:3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给大家讲个故事
    , X; Z' d& M& X" d/ I! {- p我一个同事,住在2楼,阳台外面是人家门面房上面的平台,当初开发商也承诺让他使用的,他就准备做一个阳光房,结果施工的时候3楼的人不让搞,除非让他家从阳台做一个楼层可以下来,把平台分一半给他使用,我同事没答应,然后就举报到物业那边,说2楼违建,最后真没搞的起来。: e: g! `4 l; T) Z' Z/ o
    酸不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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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42#
    发表于 2019-5-10 23:52:5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远航小新 发表于 2019-5-10 22:301 |% \7 K! y8 E$ T0 J  V( \
    给大家讲个故事
    4 K0 B1 q0 a' h  i5 G6 h* z我一个同事,住在2楼,阳台外面是人家门面房上面的平台,当初开发商也承诺让他使用的,他 ...
    8 [$ k# t! U, v+ Q4 C$ W0 c
    三楼有权制止二楼搭建阳光房的,阳光房对三楼业主的安全带来隐患。
    7 D' g  R8 F% z这个案例我们小区有过,电视新闻我也看到。
    ) e. P  Z# n  U! U7 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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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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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43#
    发表于 2019-5-11 00:24:0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开发商也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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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23-11-18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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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44#
    发表于 2019-5-11 02:04:3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不交物业费不就完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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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45#
    发表于 2019-5-11 08:21:1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所謂公攤面積,純屬無稽之談。頂樓的人家願意讓你上去麽?裝個太陽能熱水器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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