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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看到姜堰一些学校的公众号,为了报道学生在校生活,拍摄刊登学生在校期间的照片。
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学生也有其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其他人无权对其本人拍摄照片,以及刊登到网络媒体、自媒体。
呼吁姜堰教育部门、姜堰学校关注,不要随意对孩子们拍照,以及使用孩子们的照片作为宣传、报导用途,尊重孩子们,让孩子们在一个得到尊重的环境中长大,才能建立健全、独立的内在人格,感谢!
补充内容 (2024-9-19 14:05):
学校进行新闻报道,展示校园环境,宣传所谓的教育特色无可厚非!只要不是经常性、刻意性对孩子们在进行拍摄,可以理解。
但是不应该整天对着孩子们进行拍摄,
首先个人认为孩的肖像权、隐私权得不到尊重,
更重要的是可能会让孩子习惯性不被尊重,我们的社会、教育部门,应该让孩子们学会自尊自爱,培养孩子独立、健全的人格,而不是整天被拍,让人感觉成为了学校宣传自身的“道具”!
补充内容 (2024-9-19 14:06):
进行新闻报道,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一定要对着孩子拍照片吗?可以不拍孩子吗,可以避免吗?
民典法条文指出,是不可避免的情况下使用。不可避免,不是随便、任意使用或滥用!
补充内容 (2024-9-19 14:09):
民典法条文指出,是不可避免的情况下使用。不可避免,不是随便、任意使用或滥用!
补充内容 (2024-9-20 10:36):
民典法条文指出,是不可避免的情况下使用。不可避免,不是随便、任意使用或滥用!
补充内容 (2024-9-20 10:36):
民典法条文指出,是不可避免的情况下使用。不可避免,不是随便、任意使用或滥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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