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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31 20: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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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江苏泰州
网友“姜堰区人民”您好:我校食堂由学校统一经营管理,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学生可根据自己的需要自愿订餐。本学期学生伙食费标准为23.00/天•人(早餐3.00、午餐11.00、晚餐9.00)。学校严格执行阳光食堂系列管理制度,对食堂进行规范化管理和监督,为全校师生提供安全卫生、营养丰富、品种多样、味道可口、分量充足的伙食。续后,学校将继续加强食堂管理,强化监管,确保伙食质量和服务质量。感谢您对学校的关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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