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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Edward

[社会观察] 住建局请回答,我是锦绣姜城三期业主,2023年物业费未交,电梯被停(已答复)

 火..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5-3-20 11:34
  • 签到天数: 1069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23-3-3 09:52: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泰州
    jydb225186 发表于 2023-3-3 09:48
    人家物业工作人员的工资不可能到年底才发,不提前收拿什么发工资?

    老板自己一分钱不垫资,谁都能开物业公司当老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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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7 小时前
  • 签到天数: 2542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23-3-3 09:5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泰州
    按规定,物业公司不得以限制业主使用电梯的方式催收物业费,但都是在打擦边球,答复都是说没有限制使用,一次刷有效期3天,一周的都有。
    但是同样,也要求业主要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对服务有异议可以通过合法手段维权
    所以这个事情怎么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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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3-3-3 10:00: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苏州
    这个有什么好说的,不按期缴纳物业费,凭什么和人家按期缴费的业主享受同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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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9-17 15:45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23-3-3 10:2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
    一帮脑残,跪久了,不交物业费它也没有权利停电梯,电梯是业主的不是它物业的,自己的东西还要它同意才能使用?不交物业费你物业可以起诉走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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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3-3 10:32:0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泰州
    哈哈哈,房地产经济特色,百姓始终是韭菜!还是拆基地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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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9-7 05:10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23-3-3 13:30: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上海
    天苍苍8216 发表于 2023-3-3 09:22
    表面上梯控是为了安全,其实就是为了拿捏业主。梯控这个东西存在的合法性本身就有待商榷

    对的,物业公司其他工作都可以不做,但这个他们不用人说就悄悄的安装到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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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3-3 13:43: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
    nsyncer 发表于 2023-3-3 06:55
    不交物业给停了这不是应该的么?

    电梯是业主们公摊买的,电费是大家均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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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3-3 13:47: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南京
    你自己不守规矩,还想白占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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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3-3 14: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
    好像目前不少小区都是这样,如果物业费不交,去续卡,只给你续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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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3-3 14: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泰州

    使用电梯不要电吗?凭啥白嫖其他业主的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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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3-3 14:18: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
    不交物业费还要享受物业服务,即使法律上赢了,道义上还是说不过去的。为了一个好的生存环境,必要的物业费还是及时交了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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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3-4 08:56: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泰州
    @jy住建局发言人  〔2014〕63号文《关于新(在)建住宅区电梯配装梯控系统的通知》已于2022年12月5日作废,请查看链接http://zwgk.taizhou.gov.cn/art/2022/12/10/art_59764_3442759.html
    泰建发〔2022〕244号



    各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物业管理工作,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优化物业服务环境,提升物业管理水平,结合本市住宅物业服务管理实际,经研究,现决定废止部分文件。

    1.《关于新(在)建住宅区电梯配装梯控系统的通知》(泰房发〔2014〕63号)

    2.《关于明确房屋共用部位维修费用分摊办法的通知》(泰建发〔2015〕92号)

    3.《关于明确业主委员会人选条件的指导意见》(泰建发〔2018〕270号)


    能否重新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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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3-4 08:59: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泰州
    @jy住建局发言人  〔2014〕63号文《关于新(在)建住宅区电梯配装梯控系统的通知》 已于2022年12月5日作废,
    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废止物业管理领域部分文件的通知





    泰建发〔2022〕244号



    各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物业管理工作,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优化物业服务环境,提升物业管理水平,结合本市住宅物业服务管理实际,经研究,现决定废止部分文件。

    1.《关于新(在)建住宅区电梯配装梯控系统的通知》(泰房发〔2014〕63号)

    2.《关于明确房屋共用部位维修费用分摊办法的通知》(泰建发〔2015〕92号)

    3.《关于明确业主委员会人选条件的指导意见》(泰建发〔2018〕270号)


    能否重新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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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3-4 10:57: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vxzn 发表于 2023-3-3 13:43
    电梯是业主们公摊买的,电费是大家均摊的。

    对啊,电费是大家均摊的,不交钱不给用我觉得很合理。,白嫖本来就不合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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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3-4 22:44: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
    物业服务不到位也有权利拒缴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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