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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0 09:3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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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江苏泰州
学校没有权利不让学生参加高考。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参加高考是每个学生的基本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
高考是国家教育考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重要途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都明确规定,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并且在入学、升学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
在实际操作中,学生是否能够参加高考主要取决于其是否满足高考报名的条件,如户籍、学历、健康状况等。只有在学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者存在违反考试纪律等情形时,教育主管部门才有权作出不予报名或取消考试资格的决定。
如果学校在没有合法依据的情况下拒绝学生参加高考,学生及其家长可以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申请行政复议,甚至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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