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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7 10: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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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江苏泰州
市民您好:根据《姜堰区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不动产共有人的认定按如下意见确认:房屋未经翻改扩建的,以宅基地审批时或房屋首次建设时的家庭户籍在册人口为依据;房屋已翻改扩建的,以最近一次翻改扩建时点的家庭户籍在册人口为依据。共有人经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填报家庭成员共同确认后,由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书面核实确认;房屋首次建设及翻改扩建时点,由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填报,经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书面核实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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