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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讨论] 呼吁姜堰学校尊重孩子肖像权,不随意对准孩子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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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4-9-19 09:58:3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经常看到姜堰一些学校的公众号,为了报道学生在校生活,拍摄刊登学生在校期间的照片。; O' _/ n. Q, d3 r
- W4 i; u; n1 H5 j
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学生也有其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其他人无权对其本人拍摄照片,以及刊登到网络媒体、自媒体。) g- Q) q/ I- Y* c

- i  B4 J9 {( F4 w0 h7 s呼吁姜堰教育部门、姜堰学校关注,不要随意对孩子们拍照,以及使用孩子们的照片作为宣传、报导用途,尊重孩子们,让孩子们在一个得到尊重的环境中长大,才能建立健全、独立的内在人格,感谢!. R4 \% E3 [. B1 j' C4 R

* K1 P- U8 [) Z补充内容 (2024-9-19 14:05):: B4 A# v: x% f4 z3 F
学校进行新闻报道,展示校园环境,宣传所谓的教育特色无可厚非!只要不是经常性、刻意性对孩子们在进行拍摄,可以理解。
/ D( \0 ^# r/ C$ B5 g& \8 Q2 i( T$ y1 d) y5 n
但是不应该整天对着孩子们进行拍摄,9 ]4 x* g5 A: ^9 H

1 i6 P! \* l5 J首先个人认为孩的肖像权、隐私权得不到尊重,
+ f( h* y& E. a; e" H" a3 k5 C( K; C% ^( V  h3 [6 k/ d  c
更重要的是可能会让孩子习惯性不被尊重,我们的社会、教育部门,应该让孩子们学会自尊自爱,培养孩子独立、健全的人格,而不是整天被拍,让人感觉成为了学校宣传自身的“道具”!# h& [$ {5 [6 f$ X  j. Z# x
8 w( ^6 b% h. i
补充内容 (2024-9-19 14:06):
/ n! T8 V& z) e9 Z进行新闻报道,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一定要对着孩子拍照片吗?可以不拍孩子吗,可以避免吗?
' I& ^, R( R. i: U; `7 d. Z; w4 S7 N( k, ^8 ?$ q
民典法条文指出,是不可避免的情况下使用。不可避免,不是随便、任意使用或滥用!/ I/ {7 E# D+ |; a$ q, `6 s) W9 Q" g

9 _# T: T4 S' F2 o0 v' x补充内容 (2024-9-19 14:09):
9 V0 H; }/ o/ W民典法条文指出,是不可避免的情况下使用。不可避免,不是随便、任意使用或滥用!: n, r: Y- ?) f7 \) `

  |+ E) f% ?5 Y补充内容 (2024-9-20 10:36):
" A/ i: o- D8 Q: ^+ N民典法条文指出,是不可避免的情况下使用。不可避免,不是随便、任意使用或滥用!5 g" o5 E6 g# V1 F! x! l& P
! y  L, n7 d8 ~. H5 @! O7 s$ U
补充内容 (2024-9-20 10:36):! I" T# M1 P/ L/ D
民典法条文指出,是不可避免的情况下使用。不可避免,不是随便、任意使用或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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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19 12:51:0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远航小新 发表于 2024-9-19 11:00
) `( w3 ]' I# r' C9 v今天又吃太饱了?
) N; \) E7 k$ k8 h3 `2 q% ]
看他的帖子,B事真多,好像就他有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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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19 13:00:3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心比天高 发表于 2024-9-19 12:49+ x* F' G3 ~# O: r' o
不懂法,就别来百度复制粘贴,别丢人现眼!

& F0 V" O* l; m& a& e9 S9 T: h* {“不可避免”四个字,不是你这种法盲在这自妄自定义,要看具体情形。你可以去咨询律师,也可以去走司法途径起诉学校,看看最后法院给你一个什么样的司法解释。我们等你公布最后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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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19 12:47:0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心比天高 发表于 2024-9-19 12:46
2 G3 }! u" u8 r, T* h6 x# `2 X还利用法律法规自圆其说起来了,呵呵!- c4 e* w; ?& e$ B- @
7 B1 D. i4 z+ G! p
进行新闻报道,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一定要对着孩子拍照片吗?可 ...
. F( \1 _1 N# K- k* X' Y
你开心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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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19 12:28:5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本帖最后由 江苏姜堰人 于 2024-9-19 12:32 编辑
* a; e( f! n' I. A$ @3 c( @5 K
9 ~' a! @$ e9 u# @$ Z无知是多么的可怕。。。给楼主普个法吧。。。
/ f# A4 i/ f9 c0 I' z《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规定了无需征得肖像权人同意,合理使用不构成侵犯肖像权行为的五种情形:& }* `- N5 ~3 Y+ h$ f8 c# k0 ?
一是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 t' V, a% I1 X' s5 d- T" y二是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h( j8 t4 e6 i. l" a# v8 F# ?
三是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9 V& G* l% ]; Z- Y
四是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1 P" q, x# r( i五是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肖像的其他行为。
5 ~8 P' @3 y; {7 V9 Y# k" U========4 ^1 ?3 i7 y5 P1 C  o3 r
学校微信公众号出现孩子照片,一般适用于上述第2、4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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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3 小时前
  • 签到天数: 2397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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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9-19 11:00:0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今天又吃太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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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9-20 09:02:0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yuchunhna001 发表于 2024-9-19 14:26+ {. Y. O- \: ?- Q
    为了维护你家孩子的肖像权,建议你与学校进行沟通以下内容:1)不要把镜头对着孩子们,可以直接对向天空;2 ...
    4 n  h+ k6 m/ h8 L$ y9 f
    请对号入座:6 w! w* e( V7 W' C& F  G

    + S. Q% @7 v- \/ XA、被奴役到麻木了。
    2 L/ b( ]2 v, W" o7 [B、相关不合理内容改进后影响到的既得利益者。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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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9-20 09:02:4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远航小新 发表于 2024-9-19 21:06% c& C( D+ X; i$ Z8 V4 u
    最主要的是 他真懂嘛,完全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去“维权”,这边发帖是想证明什么?让我们觉得他很懂?

    * K% Z4 t) C+ a0 G请对号入座:  Y% o4 |8 k7 F4 I

    5 U, @3 F8 u/ h4 T. TA、被奴役到麻木了。0 ~3 {* _; e3 l  r
    B、相关不合理内容改进后影响到的既得利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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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9-20 08:47:2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江苏姜堰人 发表于 2024-9-19 12:283 V# G% U6 v& [8 V7 V
    无知是多么的可怕。。。给楼主普个法吧。。。
    4 b8 D3 @: a7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规定了无需征得肖像 ...

    2 R: o! q5 G6 C( x  _, i是的,无知是真的可怕:. z4 |1 D6 {# t$ z6 N; I: O
    : a: T# q9 i# H8 p$ a
    你认为第二条、第四条:
    9 P; D8 w' Z  h: F& B2 H”二是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7 P7 x% v8 C) K四是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f: u, I. G4 y! v# ]) _4 ?/ o& ?  Z0 A

    , ]; t4 R2 j0 f4 U5 B( @----很简单,如果某同学被拍摄了肖像,其自身不同意被使用发布,相关部门就没有责任了吗?
    , I0 z# F; I! t什么情况下“不可避免”?这些部门完全可以使用其他同等条件下的照片素材;' z) V2 S$ a1 Z& [, {7 u4 P
    或必须解释:某个场景,构成“不可避免”的前提必要条件,否则就是侵权。
    ' y/ B% g. G$ `( L$ I$ i; r  L) g; v! A
    不要用“无知、普法”等字眼,企图猛地吓唬他人。
    $ ?* ^  A( I5 K+ j# n更不要列举出“一二三四五,符合一二三”造成看上去很权威的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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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 小时前
  • 签到天数: 2639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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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9-20 06:52:3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普通人作为被管理,被统治的对象,两脚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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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9-20 08:30:1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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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 小时前
  • 签到天数: 2639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沙发
    发表于 2024-9-19 10:50:4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苏州
    非商业活动吧,那么新闻里面公务员开会时有没有肖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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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24-9-19 11:01:1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jstz 发表于 2024-9-19 10:502 d. q+ Y3 g* p0 @
    非商业活动吧,那么新闻里面公务员开会时有没有肖像权?

    ! {& V' J2 o  F这和是不是商业活动无关吧,首先未经本人同意,就不可以对其拍照,不管什么活动,何况学校也是为了宣传报导,与教育本身没有关系吧。
    * h' \3 z& N5 d9 b( e$ S0 Q
    / u+ r6 X  u" B7 k' G- f公务员愿意接受,那是公务员的事,这我们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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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发表于 2024-9-19 11:06:5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jstz 发表于 2024-9-19 10:50
    3 F% R3 H7 R8 e非商业活动吧,那么新闻里面公务员开会时有没有肖像权?
    0 ^+ w4 D& l" {% i" S% ]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有义务自觉接受公众监督未成年人也有这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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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发表于 2024-9-19 11:31:3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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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发表于 2024-9-19 12:17:3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楼主的呼吁,肯定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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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发表于 2024-9-19 12:21:1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要有指向性的提意见,比如对哪个部门?对哪一个学校?对哪一篇报道?这样泛泛滴哪个学校看到都当没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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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楼主| 发表于 2024-9-19 12:22:3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刘竹 发表于 2024-9-19 12:172 G5 \' s8 P/ Z( Z
    楼主的呼吁,肯定没用!
    - g! [. i. L7 A, n* Q+ i
    没用我也要呼吁,为了下一代,为了更加的法制、文明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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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楼主| 发表于 2024-9-19 12:26:5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Kimmy 发表于 2024-9-19 12:21
    ' w4 ?$ C& K- _; w- b% z要有指向性的提意见,比如对哪个部门?对哪一个学校?对哪一篇报道?这样泛泛滴哪个学校看到都当没看到。

    . j# ]# d/ Q, G可以微信搜搜姜堰随便哪个学校的公众号,几乎都存在这样的现象。孩子们不懂法,不知道反对,大人们也不懂吗?有没有真正尊重孩子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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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楼主| 发表于 2024-9-19 12:46:0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江苏姜堰人 发表于 2024-9-19 12:28
    # K5 t2 V( `. S* {8 Q$ k9 ]  M无知是多么的可怕。。。给楼主普个法吧。。。/ B5 }1 o5 u/ N- }7 c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规定了无需征得肖像 ...

    ' V* Y+ Z, U: Z( S3 v9 o% F. ~还利用法律法规自圆其说起来了,呵呵!1 }6 d* |; E8 v1 A; z
    2 e  v; R, c- |8 T4 o8 I
    进行新闻报道,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一定要对着孩子拍照片吗?可以不拍孩子吗,可以避免吗?
    / z: P2 U! e; u7 F2 C
    8 u* z% F! C1 z" W- f6 R你发的民典法条文指出,是不可避免的情况下使用。不可避免,不是随便、任意使用或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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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楼主| 发表于 2024-9-19 12:49:3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江苏姜堰人 发表于 2024-9-19 12:47
    # G8 u9 e1 W3 [7 r) X# @你开心就好。
      C) r* {1 S, `, [2 V( ]! a
    不懂法,就别来百度复制粘贴,别丢人现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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