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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有个同学今天从外地过来,我想着应该尽地主之谊找一家有特色的饭店。后来经过朋友的推荐,让我订在望锦楼,说是这家店的龙虾不错。我听从了朋友的意见,中午上班后拨通了望锦楼(北大街这边)的电话,确认了晚上的包间366房间。
4 A; f& N: q. i/ Q }+ y) @" w等我下班后到饭店的准备进房间的时候出现了意外:饭店通知我包间已经给了别人,他们找我电话没找到;现在饭店包间全部满了,要坐只能做到大厅或者外面;我当时整个人就蒙了,我都已经通知了我朋友而且他们都已经差不多要到酒店了,你们要我通知他们临时改地方?!就因为我订的包间被某某局的人坐了就要我换地方吗?契约精神在哪里?口头约定的东西说改就改了?只是因为我是个屁民?!
& @4 H" O; a1 g) F: f8 P可能有人觉得我是小题大做,可是我觉得起码的契约精神还是要有的。否则,大家真的要像西安女车主那样按闹分配吗?1 q- k- F7 E( s0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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